室内设计的工作程序
室内设计根据设计进程一般可分为四个阶段:即设计准备阶段、方案设计阶段、施工图设计阶段和设计实施阶段。具体如下。
1.设计准备阶段
设计准备阶段主要是接受委托任务书,明确设计期限并制定设计计划,明确设计任务和要求,熟悉设计有关的规范和定额标准,收集分析必要的资料和信息,包括对现场的调查踏勘以及对同类实例的参观等。在签汀合同或制定投标文件时,还包括设计进度安排、设计费率标准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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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方案设计阶段
方案设计阶段是在设计标准阶段的基础之上,进一步收集、分析、运用与设计任务有关的资料与信息,构思立意,进行初步方案设计,以及方案的分析与比较,确定初步设计方案,提供设计文件。室内初步方案的文件通常包括如下内容:
平面图,常用比例为1 : 50,1:100;
室内立面展开图,常用比例为1:20,1:50;
平顶11或仰视I1,常用比例为I:50,1:100;
室内透视图;
室内装饰材料实样版面;
设计意图说明和造价概算。
初步设计方案需经审定后,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。
3.施工图设计阶段
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补充施工所必须的有关平面布置图、室内立面和平顶等图纸,还需包括构造节点详细的细部大样图以及设备管线图,编制施工说明和造价预算。
4.设计实施阶段
设计实施阶段即是工程的施工阶段。室内工程在施工前,设计人员应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意图说明及图纸的技术交底;工程施工期间需按图纸要求核对施工实况,有时还需根据现场实况提出对图纸的局部修改或补充;施工结束时,会同质检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验收。